机构责任

领导层

国际教育质量认证委员会将治理、标准、评估、认证决定和申诉职能相互分离。

国际委员会代表进行专业讨论

领导层职责

机构领导层负责国际教育质量认证委员会的宗旨、法律合规、财务管理和公共问责。决定权限按职能分配。

治理机构

批准机构政策和保留决定。

秘书处

管理正式通信、记录、出版物和申请。

标准职能机构

批准并发布国际教育质量认证委员会标准及相关文件。

认证职能机构

监督评估、审查、认证决定、状态处置和申诉。

权限分离

  • 商业协调或申请协调不决定符合性。
  • 评估人员不对其实施的评估作出最终认证决定。
  • 参与原决定的人员不裁定由该决定引起的申诉。
  • 参与前必须申报并管理利益冲突。

公共问责

关于国际教育质量认证委员会权限或决定的问题,应注明相关文件、申请或证书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