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质量认证

ICEQC认证

公开要求、申请信息、证据核验、认证决定和证书记录。

独立教育质量认证审核

判定规则

ICEQC逐项核验适用于已确认范围的要求。只有每一项适用要求均达标,且所有要求的整改均经核验确认完成后,方可授予认证。

认证人员不得增设、豁免或替换任何公开要求,不得以其他表现抵销不达标项,也不得依据个人专业偏好授予认证。 ICEQC认证如何运作 列明公开的认证依据和人员权限边界。

认证依据

认证对象

教育科技服务

适用于提供或支持明确教育内容或学习活动的服务,包括学习平台、教育应用、数字评估服务和人工智能教育服务。认证针对教育质量,不对一般技术质量作出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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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产品

适用于包含明确教育内容或学习功能的产品,包括教育材料、课程资源、学习套件及承载教育内容的学习设备。认证针对产品所提供的教育,不对一般制造、硬件或技术质量作出认证。

21 基础要求 · 12 材料包

申请开始前的公开内容

认证依据在申请人提交认证前可用。读者可以从公共网站和受控文档读取器中确定以下内容:

  • 三种认证对象中哪些符合资格以及其范围如何定义;
  • 哪些标准和基础符合性要求适用于该对象;
  • 当每个要求适用时以及“不适用”所需的客观依据;
  • 必须提交哪些证据包和文件信息;
  • 可以使用哪些验证方法以及如何记录要求级结论;
  • 什么构成不达标项以及完成整改所需的证据;
  • 技术审核与独立认证决策如何分开;以及
  • 如果授予认证,证书和公开证书注册库将说明什么。

未发布的检查表、个人偏好、自动推荐或私人解释不能修改这一公共依据。

八个受控阶段

1 · 已发布的依据

管理文件、要求、证据规则、费用和决策条件是可识别的。

2 · 目标和范围

已确认可负责的法律实体以及组织、服务或产品的边界。

3 · 适用性

所选对象基线中的每一项基础符合性要求均须记录为适用,或具有客观的不适用依据。

4 · 证据

当前文件和实施记录与要求相关联,并通过适当的方法进行验证。

5 · 符合性

ICEQC 对每项适用要求记录可追踪的结论,无需评分或抵消结果。

6 · 整改

每一项不达标项都得到纠正,并且更新后的实施证据会根据原始要求进行验证。

7 · 审查与决策

独立的授权职能部门审查完整记录并做出认证决定。

8 · 证书与状态

批准的范围、标准、日期和当前状态是公开可验证的,并接受监督。

认证流程 明确每个阶段申请人的责任、ICEQC的责任、正式输出和源条款。

申请

核验、认证决定和证书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