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规则
ICEQC逐项核验适用于已确认范围的要求。只有每一项适用要求均达标,且所有要求的整改均经核验确认完成后,方可授予认证。
认证人员不得增设、豁免或替换任何公开要求,不得以其他表现抵销不达标项,也不得依据个人专业偏好授予认证。 ICEQC认证如何运作 列明公开的认证依据和人员权限边界。
认证依据
认证对象
申请开始前的公开内容
认证依据在申请人提交认证前可用。读者可以从公共网站和受控文档读取器中确定以下内容:
- 三种认证对象中哪些符合资格以及其范围如何定义;
- 哪些标准和基础符合性要求适用于该对象;
- 当每个要求适用时以及“不适用”所需的客观依据;
- 必须提交哪些证据包和文件信息;
- 可以使用哪些验证方法以及如何记录要求级结论;
- 什么构成不达标项以及完成整改所需的证据;
- 技术审核与独立认证决策如何分开;以及
- 如果授予认证,证书和公开证书注册库将说明什么。
未发布的检查表、个人偏好、自动推荐或私人解释不能修改这一公共依据。
八个受控阶段
1 · 已发布的依据
管理文件、要求、证据规则、费用和决策条件是可识别的。
2 · 目标和范围
已确认可负责的法律实体以及组织、服务或产品的边界。
3 · 适用性
所选对象基线中的每一项基础符合性要求均须记录为适用,或具有客观的不适用依据。
4 · 证据
当前文件和实施记录与要求相关联,并通过适当的方法进行验证。
5 · 符合性
ICEQC 对每项适用要求记录可追踪的结论,无需评分或抵消结果。
6 · 整改
每一项不达标项都得到纠正,并且更新后的实施证据会根据原始要求进行验证。
7 · 审查与决策
独立的授权职能部门审查完整记录并做出认证决定。
8 · 证书与状态
批准的范围、标准、日期和当前状态是公开可验证的,并接受监督。
认证流程 明确每个阶段申请人的责任、ICEQC的责任、正式输出和源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