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保障措施

国际教育质量认证委员会公开政策

阅读关于符合性、公正性、证据、投诉、申诉和证书声明的规则。

独立审查教育质量证据

01

二元符合性

每项适用要求均判定为符合或不符合。获得认证必须关闭每一项不符合项。不适用必须具有由国际教育质量认证委员会确认的客观依据。

ICEQC 认证不采用
  • 排名或排行榜;
  • 分数、百分比或综合指数;
  • 星级、奖牌或字母等级;
  • 质量层级、高级等级或荣誉称号;
  • 以其他方面的表现抵消某项不符合;
  • 基于付款、会员身份或知名度给予优先地位。

02

公正的评估与决定

评估、审查、决定和申诉职能相互分离。决定人员不实施评估。必须申报并管理相关利益。

阅读公正性与利益冲突规则

03

充分且可靠的证据

证据必须相关、真实、当前且具有代表性。国际教育质量认证委员会不会仅根据一份文件推断已经实施。

阅读证据与远程评估说明

04

投诉与申诉

投诉和申诉使用不同渠道。申诉用于对符合条件的认证决定提出异议。

投诉与问题 · 申诉

05

证书、标志与声明

声明必须注明持有人、范围、版本、日期和状态,不得暗示政府批准、许可、学术承认或排名。

阅读证书与声明规则

06

远程证据边界

国际教育质量认证委员会不将未经核验的实物、技术、法律或安全条件视为已得到证实。委员会可要求提供独立证据或限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