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流程
提案
拟议的文件、目的、范围、负责部门和受影响的用户已被识别。
起草
要求针对明确范围制定,并采用ICEQC-GOV-004和ICEQC-GOV-005规定的结构和术语。
审查
在批准前记录技术、公正性、法律、知识产权和出版检查。
咨询
ICEQC-GOV-008要求征求意见时,提案将公开征求意见。
批准
登记的批准权决定文件是否可以发布。
发布与维护
标准注册库记录文件编号、版本、状态、责任机构和批准机构。后续变更依照ICEQC-GOV-006进行。
受控文件
- ICEQC-GOV-004规定起草和评估标准规则。
- ICEQC-GOV-005控制术语和规范性用语。
- ICEQC-GOV-006控制版本、修订、勘误、取代和过渡。
- ICEQC-GOV-007控制权威语言和翻译。
- ICEQC-GOV-008控制制定、征求意见、复核、批准和发布。
- ICEQC-GOV-009控制公开身份和文件呈现。
公众咨询
征求意见通知列明提案、问题、反馈方式和截止日期。获批准的变更只有在受控文件或修订内容于标准注册库发布后方才生效。
文件状态
标准注册库是当前版本和状态的正式记录。被取代或撤销的文件仍可识别,以保留证书和版本历史。
